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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常见问题

发布者:李坝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2818人看过

什么是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
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拆建,如危旧房改造;
(2)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的调整,如居住区、商业区、车站、生活服务设施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改造;
(4)环境治理,如扩展绿地、治理污染工程等。

什么是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指房屋拆迁单位具备房屋拆迁资格的法律凭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资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什么是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行为获得行政许可、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具有一次性、局部性的特点,它只对特定的项目,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有效。实施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和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途径。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什么是拆迁公告?
区、县房地局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区、县房地局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做好拆迁政策。拆迁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拆迁公告是一种告知性的文书。是行政机关将拆迁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形式。是对拆迁当事人知情权的保护,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务公开、文明办公的具体体现。

什么是房屋拆迁评估机构?
房屋拆迁评估机构,指经房屋拆迁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核准,依法从事房屋拆迁估价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房屋拆迁有哪些形式?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房屋拆迁活动中有哪些当事人?
拆迁当事人是指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具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房屋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等。他们在拆迁补偿安置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是不一样的。 
(一)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二)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
(三)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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