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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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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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经营模式 ——法律中的人性美

发布者:刘小吟律师|时间:2017年09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422人看过

童话里,白雪公主和白马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婚姻并不是童话,而是活生生的生活。

经典案例

一个非常好的姐妹,由于老公有了第三者,而求助于我。可是在与其先生谈判的过程中,发现其非常爱这位太太,还有爱家里的孩子,不舍离开这段婚姻,但是又不愿意回到家中。

众人异议

有人肯定会有异议了,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的是一夫一妻制,而且还规定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或暂不提法律,就从人性情感的角度来说,这种行为都没有办法被关系中的一方所接纳的。可当我们批判这种现象时,我们可曾想过去看看现象背后的原因?也许会给我们带来更积极的效应。

现象背后

女方从二十多岁时,就接受了男方的求爱,从此一直沉浸在爱的海洋中,一直持续了二十年之久。在整个婚姻过程中,女方一直都是需要被爱、被保护的相处模式,而没有从这种思维模式中跳出来,看到彼此真正的需求,建立新的秩序及经营关系。

关于爱这个东西,确实很难用言语来定义的,但可以很肯定的说,爱是一种感受,属于自己内心中的感受。也许同时对方也会有,但有可能对方根本没有这个和自己同样的感觉。

那问题就来了,如果以此为标准来经营婚姻,就不是双方共同的需求点了。因为这个经营的模式,是起源于个体的感受,而不是共同的生活。长而久之,付出爱的一方因自己的需求总是得不到满足,而会逃离这段关系,而总是接受爱的一方也会在这种固化的模式中,习惯了这种方式来交往,而看不见了当的需求。这个时候,就是鸡蛋有裂缝,苍蝇要叮了!

心得分享

有句经典的话: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而不是他人。其实,在婚姻关系中,也有一句经典的话,那就是: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而不是他人。

婚姻其实是需要学习的,成长的,没有人天生就懂得经营婚姻,经营两性关系。但是,如果在婚姻中只想获得对方的保护和爱,只想获得家庭给自己带来的安全感和温暖,就会惰于去经营婚姻。

因为经营婚姻需要去摸索,需要去付出,甚至要承担,和经营事业是一样的,在做之前,没有人会给你说你做了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所以很多人并不愿意去探索婚姻和两性关系,或无意识的沿用了原生家庭的方法,或者一直躲在自我的设定中,在自己感受中来经营婚姻。

很多人在婚姻中,只是嫁给了婚姻,而不是真的在和对方这个人在相处,因为真正的相处包含了四大要素:看见、听见、表达、交流。

嫁给了婚姻,难道就是嫁给了安全感么?很多人结婚后,精力全部用在了维护婚姻的安全上,而不是去思考如何经营。从能量学来说,这种出发点是负向的,因为在潜意识深处就已经种下了“婚姻是不安全”的种子,所以才需要不断地去维护祂的安全。而经营婚姻的能量层面则是正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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