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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受理涉外或参照涉外程序处理离婚案件的类型

发布者:任文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669人看过

我国法院受理涉外或参照涉外程序处理离婚案件的类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

2.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国内公民在华要求离婚的。

3.夫妻双方均为留学生或出国人员,要求在国内离婚的。

4.夫妻双方均为华侨、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籍华人,现已在国内定居,要求在国内离婚的。

5.夫妻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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