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小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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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案--借贷纠纷

发布者:晏小利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09日 54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碰到借钱到期不还,欠债不还的债务人,俗称“老赖”,我们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晏小利律师也碰到过几例官司赢了后,执行确遇到了一些困难的当事人,那要怎么办呢?

晏小利律师提醒:当遭遇“老赖”,不要怨天尤人,也不要守株待兔,而是积极配合律师和执行部门。一般来说,当事人更加了解被执行人都有哪些可执行财产、有哪些行为习惯等,一旦发现线索要及时通知律师搜集证据并通知执行人员。这样,控制“老赖”成功执行的胜算也大些。一旦发生纠纷,申请人要注意保护好证据,及时起诉和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晏小利律师一直重点从事公司法律业务十余年(手机即微信号15879027414,也可加微信咨询)...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南昌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60120********9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