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张某,女,出生于湖北咸丰县,汉族,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19年629日被咸丰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现在家。
被告人张某等五人于2014年起先后在咸丰县各大村村民家中开设“八带二”赌场,以供让人赌博并抽取渔利共计75000元
案发后,2019年6月28日被告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庭审退缴非法所得共计85000元。
律师观点分析:被告张某等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人员提供场所和工具,并抽取渔利,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予以惩处。张某在本次案件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合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