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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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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案例:房屋被强制拆除诉其行为违法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5日|分类:房产纠纷 |103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杨某是陕西渭南某村村民,在当地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还另经营果品包装,有合法营业执照,房屋是合法的经营性用房。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杨某的房屋所在地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不足以补偿此次拆迁带来的损失,也无法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杨某多次与拆迁方交涉未果,一直未签订协议。之后在没有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以及没有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也为告知杨某的情况下就将其房屋强制拆除了,虽然电话报警但并没有什么效果。气愤之下杨某决定找律师帮助自己,经过一番咨询后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几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规划、立项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请求公开项目建设施工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相关征地拆迁文件通过调查发现在实施拆除前,政府部门没有履行催告程序,同时也未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以及告知委托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随后律师针对此进行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政府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庭审中提供强拆的照片以及报警电话录音等,证明政府实施强拆,同时证明自己房屋的合法性等相关证据。被告辩称该房屋拆除的合法性属于消除危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在审理后确认此并不属于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故对此辩解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定政府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拿到判决后委托人很高兴,通过长时间的维权终于等到公平合理的结果,兴奋之下律师没有放松,为合理满足委托人权益的最大化,律师发出律师函,明确态度表明立场,并希望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协议解决此次纠纷。同时积极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终于在律师一次次努力下,双方坐在了谈判桌上,对于强拆产生的损失给予赔偿,双方经过协商后达成一致,委托人拿到满意的补偿款,案件至此圆满结束。

【杰睿说法】

在本案中,因律师介入案件后及时抓住对方违法之处,作出合理的维权手段,及时确认对方违法行为,并以此向其提出协商解决,最后委托人拿到满意的补偿价格,致使委托人的合理诉求得以彰显。案件中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所以在案件中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强制措施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但当地政府在实施拆除前没有履行催告以及作出书面执行决定等,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确认其违法。在被拆迁人一旦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征地维权律师介入帮助大家作出判断,制定有针对性的维权策略,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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