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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东律师
执业资质:1500120**********
执业机构:重庆舟济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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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卫东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503人看过
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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