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红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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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范本(无子女)

作者:郭红润律师时间:2016年12月30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473次举报


  男方: ,男,汉族, 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女方: ,女,汉族, 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双方于20xx年 月 日在 大连市 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现有的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归属男方。

  三、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属男方。

  四、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有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10万。男方承诺,上述款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匿前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八、若男方未在20xx年12月31日前按时向女方支付前述10万元,则每逾期一日,其应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直至1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为止。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十、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签名) 女方: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郭红润,湖北恒行律师事务所主任,鄂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鄂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服务室负责人,鄂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鄂州
  • 执业单位:湖北恒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20720********49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