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房屋的支付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不受是否涨价影响,除非合同中有约定房屋涨价,房价同时进行调整。
此案中,李先生没有义务支付加价后的房款,开发商无权解除购房合同。因为此案中开发商作为卖方,是具有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的义务的;而且在合同约定了购房价款的情况下,他们是不能擅自涨价的,此外,房屋市场的价格一般都会有一些浮动,所以出现价格差也属于正常。他们以物价上涨、人工费上涨为由,要求业主加价购买,否则就解除合同的操作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李先生无需支付涨价后的房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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