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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笔遗嘱是要公证吗

发布者:高昆伦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2日|分类:继承 |329人看过

一、代笔遗嘱是要公证吗

1、代笔遗嘱并不是一定要公证,因为公证与否不是遗嘱有效的条件,只要代笔遗嘱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公证流程是什么

遗嘱公证是公民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安排,并由公证机关公证的行为。遗嘱公证的行为必须是本人真实意愿表示,且一般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一般遗嘱公证的流程为,先向公证处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交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件等;公证处在收到材料好,会对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工作;公证机关制作公证书。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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