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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有哪些

发布者:高昆伦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7日|分类:债权债务 |267人看过

1、举债时间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具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且夫妻双方共同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3、举债的目的是夫妻共同生活或从事合法经营活动。

4、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按份承担,离婚时由双方共同偿还,偿还分配的确定由双方协商或协议确定,通过协商难以达成一致和共同意见的,由人民法院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和手段来解决债务纠纷和争议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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