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昆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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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强制解散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者:高昆伦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1日|分类:公司解散 |428人看过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运营、终止的根本依据,对于公司解散的条件或者事由,在公司章程都可以明确规定,这也充分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契约本性,所以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中都可以对公司解散的事由予以规定,当发生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公司则就进人解散程序。

2、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3、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当发生合并事由时,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被吸收的原公司解散;在新设合并情况下,合并双方原公司解散;当发生分立事由时,解散分立时,原公司解散;存续分立时,原公司并不发生解散。

4、公司行政强制解散。公司行政强制解散指公司因自身的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司法强制解散。司法强制解散指法院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情况。

股东并不能随便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即便公司现阶段经营困难,如果还有其他的解决方法,正常情况下股东也应该想办法解决公司现在面临的困难,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应该慎重做决定,在此之前最好先召开股东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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