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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后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发布者:高昆伦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570人看过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新的公司法人会继承之前公司权利义务,之前签订的合同自然也是有效的。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国际企业收购的结果是跨国性的参股、接管或兼并。从历史和现状来看,它一直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之一。
公司收购有很多种方式,如果公司股东变化,但公司仍存在,公司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照原样履行就行,没有补偿。
如果公司被收购后与另一家公司合并,劳动合同由合并后的公司执行,也没有补偿。这种情况应重新签订合同,但不重新签订,也不影响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情况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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