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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发布者:高昆伦律师|时间:2022年09月17日|分类:离婚 |1135人看过

一、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有约定净身出户不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当事人仍可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净身出户方支付抚养费,而且法院通常会支持此诉讼请求。


二、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编理解与适用》载明:“当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水平不足以维持子女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时,必须允许子女向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提出超过原协议或判决的抚养请求……但是,子女提出的抚养费请求必须合理,如果其请求的数额已经明显超出了必要、合理的范围,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八条   子女在正当理由的情况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正当的情形包括: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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