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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发布者:高昆伦律师|时间:2022年09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999人看过

承揽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是,承揽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目的。二是,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三是,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

  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应按约定选购并接受定作人检查;定作人提供的,承揽人应及时检查,妥善保管,并不得更换材料。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应符合约定的质量,承揽人对已交付工作成果的隐蔽瑕疵及该瑕疵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定作人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定做人需支付的报酬和材料等费用的标准,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如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依通常标准支付。为了使承揽人及时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应依约定及按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协助承揽人工作。对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及时检验,对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接受该工作成果。超过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人负受领迟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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