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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怎么打官司

发布者:高昆伦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3258人看过

不当得利是属于民事的管辖范围内,因此双方是可以对纠纷进行起诉的,同时在起诉的过程中,是需要先提交申请的材料和诉状,接着法院就会按照立案的要求和内容安排期限等等,法院在宣判之前,一般会提前三天进行公告的。

  一、不当得利怎么打官司

  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范畴,按照民事一审程序打官司,一审程序如下:

  (一)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三)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四)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

  (五)宣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不当得利的效力范围

  (一)得利人为善意的,即在得利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没有法律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

  (二)得利人为恶意的,即在取得利益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法律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得利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三)得利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四)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三、不当得利是否是侵权案件

  不当得利案件不是侵权案件。不当得利是受害人自己的原因而造成的。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所以虽然是既成事实但却不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给受损人。这类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而不当得利的获得人被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对该债务负有返还义务,财产受损失的人被称为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返还债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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