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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发布者:高昆伦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211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我们现在很多的事件都是用用合同制约着的,但是也出现了很多关于那合同解除后追究违约责任的事情,那么合同解除后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除了规定当事人有权采取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这里的赔偿损失本身,其实就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因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赔偿损失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而非与违约责任并行或者相互排斥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规定了确定损失赔偿额的原则,即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一般而言,在当事人之间没有就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作出约定的情况下,法官将依据该条规定确定损失赔偿额。

除规定损失赔偿额的确定原则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还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根据该规定可以明确的是: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额,其实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其实就是当事人事先对某一违约行为对守约方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额作出的约定,

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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