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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广州高胜率婚姻财产房产纠纷子女抚养权纠纷律师出庭代理离婚诉讼

2020-11-09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280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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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法律知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除在定义、范围、存续期间不同外,其最本质的区别是是否满足了日常共同生活的需要。为了避免出现个人债务由双方共同背负,夫妻债务新规对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做了规定。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与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而向他人所负的债务,主要是用于日常家庭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例如,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常的社交活动所支付的费用等。
  二、夫妻个人债务的定义与范围
  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夫妻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向他人借款且用于无关共同生活等其他用途的债务。
  主要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3)未经夫妻一方同意,为生产经营独自筹资所负债务且收入未用于家庭支出,或者擅自承受他人的债务(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一方承担的债务或者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
  1、存续的期间不同
  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其可存在于夫妻结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而夫妻共同债务只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成为夫妻,才出现为了满足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担共同债务。
  2、是否满足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表明无论借款方是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只要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果所负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所负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知,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是夫妻共同债务存在的必要条件。
  3、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
  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的单方行为,只需一方单独清偿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一方借款还是双方借款都应由双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生活中,夫妻二人常常会头疼到底哪些钱才是自己应该还的,因此需要弄清楚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在存在期间、用途、目的的不同,才可以避免个人债务双方偿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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