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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合同法律师违约赔偿纠纷合同无效纠纷高胜诉率口碑好

2020-10-26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331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以专业民商事法律服务为服务特色,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服务理念,以实现“委托人权益最大化”为服务目标,打造广州最具活力和特色的专业律师团队之一。

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一、合同纠纷中的违约金的标准: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合同违约金标准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成员律师均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而且具有十分丰富的执业实战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办理过大量的民事纠纷、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投资纠纷、连带担保纠纷、股权纠纷、合伙纠纷等诉讼业务,及文书起草审核修改、商业谈判、公司 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多年来只专注于民商事法律业务,专业能力强。欢迎有需要的人士,来电或在线咨询,一定给予您最真诚的帮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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