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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民事案件专业民事纠纷律师诉讼服务咨询

2020-10-25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 |198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是一支专业以民商事法律业务为特色的专业型律师团队。 本团队以中青年律师为业务骨干,以资深律师为顾问团队,知识结构新、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民商事法律服务。

法律知识:
广东高院关于民商事审判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指导意见
第四条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后,当事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该举证期限的,人民法院可予认可,并根据当事人的约定,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当事人约定的举证期限明显过长以致影响案件在审限内审结的,人民法院可责令当事人重新约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该处长的期限适用于未提出申请的当事人。
第六条 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原定的举证期限失效。管辖权确定后,人民法院应依照《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第七条 需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的案件,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指定的举证期限可少于30天。
第九条 原告撤诉后又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重新确定举证期限,原告的举证不受前一诉讼举证期限的约束。
第十条
发回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不重新确定举证期限。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但案件发回重审后需追加当事人的,应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第十一条
《规定》第四十一条中"新发现的证据",包括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出现或新形成的证据;或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存在,但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知道其存在的证据。
第十二第
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以属于"新的证据"为由,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对方当事人认为不属于"新的证?quot;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负证明责任。
第十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或申请鉴定。
(一)被告没有在答辩期内提出答辩,答辩期届满后才提出答辩意见,原告针对答辩意见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或申请鉴定的;
(二)被告在答辩期届满后提出新的答辩意见,原告针对新的答辩意见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或申请鉴定的;
(三)由于送达等原因,原告收到答辩状时已超过其举证期限,原告针对答辩意见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或申请鉴定的;
(四)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未经庭前交换,一方当事人在开庭时针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或申请鉴定的。

招志南律师团队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内专业化、团队化办案的专业民商事纠纷优秀律师团队,具有法律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人员构成层次多元化的特点,能极大满足不同客户的法律需求,办事效率高,秉承“最低收费、最优选择、最好服务”的运作理念,拥有解决问题的清晰视野,深受广大客户的好评。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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