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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擅长婚姻诉讼官司的律师;怎么打离婚官司容易判离

2020-09-30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09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233人看过举报

招志南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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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继承婚姻家庭法律服务

以下为您介绍婚姻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广州夫妻分居两年就一定感情破裂会判离婚了吗? 
咨询: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离婚案件,如何判断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律师解答: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离婚案件,如何判断“感情确已破裂”是审理的关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该条第三款列举了包括“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在内的应准予离婚的五种情形。针对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离婚案件,应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从婚后感情来看,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在共同生活期间矛盾较多,因此二人的感情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并逐年恶化;从夫妻关系的现状来看,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且该期间很少接触;从一方的离婚决心来看,一方不止一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且法院试图调解和好均失败。 
综合以上因素,可以认定双方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列举的应准予离婚的五种情形中的“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规定,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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