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招志南律师

1455173651@qq.com 00:00-23:59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亲人刑事拘留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怎样可以出来咨询律师

2020-08-27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385人看过举报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招志南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475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一支专注于刑事法律专业服务的律师团队,该团队专门承办刑事辩护案件,是一支拥有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素质专业的律师团队。本着至真至诚的服务理念,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个体情况,从而为客户提供专业、负责、高效率、高品质、完善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长期为当事人沟通办理: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予逮捕、免于起诉、缓刑、无罪以及上诉改判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服务。


广州刑事案件法律知识:一、有期徒刑*短是多久

三种情况:

1、有期徒刑*低六个月,*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低刑期为十五年,*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二、法律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不能超过2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有期徒刑是主刑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总则对于有期徒刑的重要规定有: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说的“判决执行之日”,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通知书,连同判决书副本以及未成年犯,送达至少年犯管教所执行之日。)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在刑法分则的法定刑中,凡是规定几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没有指明上限的,而这个上限就是15年,凡是规定几年以下的,没有指出下限的,这个下限就是6个月。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招志南,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0549637

  • 昨日访问量

    7490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