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系广东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经验,专注刑事辩护,办案细腻踏实,成功承办大量各类刑事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成功率高、释放快)、不予逮捕、免于起诉、减刑、缓刑、无罪以及上诉改判。欢迎您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法律服务免费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深圳市第二看守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公安街(预审监管支队大门左拐直上),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法律知识:
一、刑事责任里的缓刑有哪些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第***条第***款的规定,一般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定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如果符合《刑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就有可能判处缓刑,具体情况法院会根据每个案件不同,和被告人的具体悔罪表现如退赃、赔偿损失等做出判决,建议委托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更大力度争取适用缓刑。
二、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点,就是对于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这个问题其答案是否定的。
***、相关的法系是《刑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综上所述,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考察机关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缓刑的犯罪分子,附加刑仍须执行。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刑事律师招志南,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