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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经常犯的错误:
1、夫妻都在世,一方在立遗嘱直接一个人名义处分财产,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
2、夫妻一方去世,配偶与其他子女平等分割遗产,没考虑那些遗产中本来就有配偶一方的财产。
3、夫妻一方去世后,在世一方想当然地认为所有财产都属于自己。
实际上,以上三种情况错误点是一致的,没有考虑到婚姻关系中,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存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遗产继承有几种形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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