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是广州专业劳动律师,经验丰富13年执业经验(专业解答,就案情给予详细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口碑好,专业为本,客户利益至上,尽心尽力办好案件为宗旨!在劳动纠纷有较高造诣,执业多年办理过大量劳动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当事人一致好评。
劳动纠纷处理专家律师提供专业劳动争议律师服务。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律师法律服务
招志南律师擅长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变更、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因“五险一金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劳动报酬工资及加班费纠纷;孕产期纠纷;工伤与职业病索赔纠纷;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纠纷;劳动安全与卫生纠纷;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同时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的常见的举证规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确定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和劳动争议事实的主要依据。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但下列情形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一、员工能提供一些证据证明在公司上班。若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则公司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不然就会认可员工的观点。
二、员工的入职时间、工作年限必须由公司证明。类似员工档案表、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工资记录等,如公司不能证明,反过来会支持员工提出的入职时间、工作年限。
三、质疑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否认的话,公司必须证明已签劳动合同,不然一样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质疑公司未发工资。公司在这一块的责任是要提供工资发放记录、和员工领取工资的这两类证据。否则员工否认,公司也不能证明,那么公司要承担不利后果。特别是发现金的公司,又没让员工签收,那么公司是没办法证明已发放工资的。
五、质疑公司无故降工资。公司得有减少工资的合理原因,并且还得有相关证据证明,通常大部分情况下降工资需要员工同意,少部分情况下不需要员工同意,但公司得提供证据,否则会认定公司属于单方面降薪。
六、提出未休年休假。如果公司否认,则要用证据证明员工已休了年休假。
七、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得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否则就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辞退员工。这类情况公司要证明员工违法规章制度的事实,关键还得证明规章制定制定流程合规,且有向员工公示。当然,这些都需要员工主动提出来才行。
九、员工被迫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承认,则要证明不存在被迫离职的情形。类似于克扣工资、未缴社保、未提供劳动条件等。
十、质疑公司单方强制调岗。公司要证明调岗的合法性、合理性,否则可认为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同时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十一、提出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如果公司否认,则要证明已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据。
十二、其他由公司掌管的证据材料,由公司负有举证责任。
3、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劳动争议可以分配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4、开庭的时候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所以开庭的时候带上证据原件或者原始载体非常重要),但有证据表明原件或原物由另一方当事人保存,或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原件、原物应由另一方当事人保存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或复制件。
6、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附有有资质的翻译公司中文译本。
7、当事人提交证据应当一式二份,并对证据材料逐一编号,列明证据清单。
8、当事人应及时提交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证据材料的,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的风险。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9、仲裁委根据案情的需要认为有必要补充证据的,双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劳动仲裁完整法定流程
(一)提交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管辖选择: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双方分别向两地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
费用说明: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二)仲裁受理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可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补正:
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可告知申请人补正,补正完成后重新计算受理审查期限。
(三)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庭审一般包含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环节,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员回避。
(四)仲裁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
(五)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
1. 审理期限: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 裁决类型:
对裁决结果不服,在15天内及时向法院提出起诉(终局裁决的,在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逾期未起诉的,则仲裁裁决书生效。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法律服务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4、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劳动合同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7、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8、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10、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密纠纷;
11、因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等所引发的劳动纠纷;
12、职业病、工伤劳动争议;
13、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制度、劳动人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服务;
14、劳动人事法律培训;
15、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顾问;
16、企业与劳动人事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