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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纠纷如何解决?广州擅长投资案件律师

2026-10-16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10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 |20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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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案例:

一、案件回顾

2025年初,李某经人介绍,与冷某达成合作意向,共同经营一家汉堡店。双方签订《投资入股合作协议》,明确李某投入一定资金,享有店铺纯利润10%的分红权,并按比例承担后期运营的流动资金。协议同时明确,若在盈利期间退股,仅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收回款项。合作启动前,李某知晓并接受了汉堡店品牌方的统一培训,冷某亦将其与品牌方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内容告知李某。李某支付投资款后,曾短期担任店长,品牌方制作的账目报表冷某也定期向其发送。后因合作不畅,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分红并返还全部投资款。

二、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投资入股合作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依法成立合伙关系,当事人理应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本案中,冷某持续向李某发送账目报表,履行了主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李某长期未提异议,却在诉讼中主张账目不明而按其估算的金额分红,依据不足。针对李某提出其未在《合作经营协议》上签字,便不认可品牌方账目报表的主张,法院指出,李某在合作前已接受培训、知晓内容,并实际担任店长、参与运营,其行为表明他已接受该经营模式并享受了品牌资源。在合作期间未提异议,发生矛盾时却全盘否认,此举有违诚信。关于退股,法院严格依据协议约定,在查明店铺处于盈利状态后,判决冷某按约定比例退还投资款。

三、法官寄语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自愿达成的契约,是商业合作的基石。司法实践不仅保护形式上的合同签署,更关注当事人实质上的意思表示与行为一致性,趋利避害的行为不受法律支持。

在商业合作中,双方当事人应严守契约原则,不得随意反悔。当事人以默示方式作出接受意思表示的,同样具有约束力。自流井法院坚持用以法治思维守护契约精神,以公正裁判筑牢诚信根基,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四、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第五百零九条第二款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合同相关专业法律服务,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储蓄合同,租赁合同,转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房产合同,房屋装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分包转包协议,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企业劳动合同、直播合同,网红主播合同,艺人经纪合约,合作协议,合伙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纠纷,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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