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是广州专业劳动律师,经验丰富13年执业经验(专业解答,就案情给予详细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口碑好,专业为本,客户利益至上,尽心尽力办好案件为宗旨!在劳动纠纷有较高造诣,执业多年办理过大量劳动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当事人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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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志南律师擅长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变更、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因“五险一金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劳动报酬工资及加班费纠纷;孕产期纠纷;工伤与职业病索赔纠纷;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纠纷;劳动安全与卫生纠纷;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同时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划分
(一)单位负举证责任情形
用人单位应当就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用人单位单方面行动或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规章依据、决定的程序、决定文件的通知送达、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等必要事项负举证责任。
由用人单位掌握的或者方便提供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1)人力资源招聘公告;
(2)《职工名册》;
(3)考勤记录、工作量记录;
(4)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证明文件;
(5)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的证明文件、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支付证明文件、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的证明文件、代扣代缴证明文件;
(6)劳动者过错责任认定文件、劳动者考核文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证明等等;
(7)劳动者不属于工伤的有关证明;
(8) 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9)解除劳动合同事先通知工会、听取工会意见的证据,裁员程序履行适当的文件;
(10)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卫生物品发放记录、安全防护措施的考核记录以及女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管理记录、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的文件;
(11)其他与劳动争议事项相关由用人单位掌管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劳动者负举证责任情形
(1)劳动者认为自己被违法解雇或者是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
(2)劳动者应当就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岗位、报酬水平等条款)承担举证责任,包括劳动者主张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情况下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主张劳动合同关系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应当对引起劳动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延伸:
劳动仲裁完整法定流程
(一)提交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管辖选择: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双方分别向两地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
费用说明: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二)仲裁受理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可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补正:
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可告知申请人补正,补正完成后重新计算受理审查期限。
(三)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庭审一般包含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环节,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员回避。
(四)仲裁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
(五)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
1. 审理期限: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 裁决类型:
对裁决结果不服,在15天内及时向法院提出起诉(终局裁决的,在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逾期未起诉的,则仲裁裁决书生效。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法律服务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4、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劳动合同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7、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8、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10、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密纠纷;
11、因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等所引发的劳动纠纷;
12、职业病、工伤劳动争议;
13、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制度、劳动人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服务;
14、劳动人事法律培训;
15、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顾问;
16、企业与劳动人事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