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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专业办遗产继承官司律师 丧失继承权需要什么证据?

2026-09-26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9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10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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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招志南:招志南律师是广州遗产继承纠纷律师,13年经验,多年来代理大量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均获良好效果如遇遗产继承婚姻财产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擅长遗产继承、继承权确认、房产继承分割、遗产霸占争议、遗嘱争议等,能从案件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而拿出切实有效代理意见,帮当事人成功继承遗产、成功夺回遗产、成功多分遗产、成功调解遗产纠纷等无数,用专业敬业回报您的信赖

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遗产继承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及如何准备证明材料:

以下几种情况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只要有证据证明某一继承人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其他继承人的份额相应增加。

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

1、第一项和第二项行为,需要准备法院判决文书。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第三项行为,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虐待具有长期性、经常性,手段比较恶劣,社会影响很坏的,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法院一般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可以准备相关录音录像照片、证人证言、法院或其他社会机构对于虐待行为的处理结果的文书等。

3、第四项和第五项行为,与遗嘱继承有关。

如果能证明持有遗嘱的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遗嘱的情况,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在没有其他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证明遗嘱是不是伪造、篡改的,可以通过鉴定的方式或其他证明方式,比如从遗嘱人的字迹、平常对遗嘱的意思表示、遗嘱人立遗嘱时的精神健康状况、见证人是否与遗嘱有利害关系等多方面来提供证明。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情节严重的,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可以准备被继承人被欺诈胁迫的视听资料、证人证言、保证书、有关部门调解或处理结果等证据。

4、具有后三项情形的继承人,也可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已悔改,并取得被继承人原谅的证据,比如谅解书、调解书等书面材料。这样还可以有继承权。


广州继承领域专业律师团队,继承领域专业律师团队,长期致力于财产权益继承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和司法实践,期间处理了大量涉及遗产继承、债务继承纠纷、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为继承、转继承、非婚生子女继承权,遗产份额分配纠纷等诉讼与诉讼等领域的案件,可以代为起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特别擅长处理复杂疑难继承财产案件,精于调解谈判。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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