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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网络赌博关在看守所该怎样做?广州擅长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专业刑事律师会见取保候审辩护缓刑无罪高胜率

2026-07-28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7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26人看过举报

广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律师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口碑好,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刑事法律服务,为客户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招志南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为您介绍刑事法律知识:(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近期办理了赌球、香港六合彩、棋牌类等赌博网站代理的案件,大同小异,基本案情都是在相关赌博网站上参赌,出于营利目的注册代理账号,将赌博网站的链接或二维码发送到微信群、qq群、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上吸引其他赌客,赌客通过上述链接进入赌博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充值参赌,拥有代理账号者按照一定的比例从赌客投注金额中获取佣金。

案发后被控开设赌场罪,且多数一开始都被倾向于认定符合“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者“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这两个条件的其中之一,进而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主犯。

对于上述情形认定开设赌场罪,笔者不持异议,但认为不能认定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也不能认定为“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相关涉案行为只能评价为“为赌博网站的担任代理并发展会员”,进而评价为开设赌场罪的从犯。

具体论述如下:

拥有代理账号等同于“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

两高《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网赌意见》)第三条第五款指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的,应当认定其为赌博网站的代理”。

此类嫌疑人一般都是在赌博网站注册了可以下挂会员账号的账号,在发展一定数量会员(一般是五个)后,账号升级为可以领取佣金和返水的代理账号。由于此类账号可以下挂会员账号,按照《网赌意见》的规定,将账号持有人认定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于法有据,不存在争议。

但是,并不是所有“代理”都能被认定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

理由如下:

其一,《网赌意见》第一条规定的四种网上开设赌场的实行行为,第三种“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担任代理”和“接受投注”。

此类案件中,行为人将赌博网站链接发送到社交媒体后,并未与赌客存在任何线上或线下的联系,也不存在为赌客计算赔率、结算赌资的行为,也未曾使用自己掌握的账户去经手赌客的赌资,在整个下线赌客参赌的过程中,其对下线赌客的赌博行为不存在任何控制力,赌客进入链接后与赌博网站的客服直接联系,通过网站事先设计好的程序充值、参赌和提现。由此可见“接受投注”的赌博网站本身,而不是代理,此类型的代理所起到的只是为赌博网站拉客的作用。

其二,《网赌意见》和《《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跨境赌博意见》)同时规定了赌博网站代理的多种情形,除了“接受投注”型的代理外,还有“投放广告”、“发展会员”型的代理,如果将所有拥有代理账号的行为人都认定为“接受投注”型的代理,那其他法条的设置将显得多此一举,形同虚设。因此,出于法条适用的规范和严谨,也不能将此类行代理认定为“接受投注”型的代理。

其三,最高院刑三庭法官在《网络犯罪司法实务研究及相关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指出“如果不接受投注,即使注册了账户,担任了赌博网站的代理,也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的实行行为”,还明确指出了“对于实践中出现的‘行为人虽在赌博网站上注册为代理,但不直接接受投注,而是为赌博网站提供链接,这个链接进入后就可以直接参赌,提供链接者按照进入链接参赌的人头数或赌资抽取一定的费用’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发展会员”。

综上,拥有代理账号但只发送赌博网站链接的行为不属于“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


建议委托专业负责的刑事会见,这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如果确认是刑事拘留,那么你最应该考虑的,就是尽快为家人委托一位专业负责的刑事辩护律师,哪怕只委托一次会见,也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只有律师可以第一时间去见他,帮他分析案件情况,最重要的是告诉他调查中的注意事项,避免被诱导情况的发生,并及时开展一系列的代理工作。

注意:在选择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的时候、如果想对案件有帮助的,建议要谨慎选择合适的律师。

光一个律师会见,区别大了,水分也大了。往往在看守所门口驻扎着许多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或者类似地下工厂的小门面,这些律师以跑量为主,笔者曾亲眼目睹此处律师一个下午会见了五个当事人,平均一个用时十五分钟,笔者和其交谈,其表示其只是去转达家属的话,简单说说法律规定甚至有些律师什么都不会说。当然,其价格也相当的实惠,但是对于案件的辩护效果来说,可以说作用为零。专业的刑事律师在会见的阶段是下足功夫的,律师会见是极为重要的。

所以建议千万不要为了省钱随便找个律师会见,根本没什么用,花再少的钱也是浪费。


自行联系公安讯问是否可以取保候审,注意听说辞,比如:“大概30天就放出来了,等着就行”。这种情况还是谨慎为好,30天公安机关会移交检察院,这时候出不出来并不是公安机关说了算的了。一旦被检察院批捕,想要取保候审的难度就会变大!你想想,批捕的是检察院,后续又是检察院给你办取保,这不是儿戏吗?自己打自己脸?因此最好是在检察院下决定之前就谈好,一次达成共识是最佳的。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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