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律师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口碑好,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刑事法律服务,为客户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招志南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为您介绍刑事法律知识:(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一)主体身份之辩:厘清“职务身份”,排除犯罪主体资格
本罪是特殊主体,仅针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并非所有在单位工作的人员都符合主体要求。辩护的关键的是,当事人是否具备“可利用的职务职权”,是否与单位存在实质隶属关系。
这里提醒大家:并非“在单位工作就可能构成本罪”,临时工、外包人员、挂靠人员若未掌握实质职权,即便收取财物,也可能不构成犯罪。那么,如何证明自己不具备主体资格?核心是固定劳动合同、岗位职责、单位授权文件等证据,明确自身职权边界。
(二)客观行为之辩:切割“职务便利”,否定权钱交易
本罪的核心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本人主管、管理、经手单位事务的职权,这也是辩护中最易突破的关键点。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收取财物的行为,与其职务无关,而是基于个人人脉、劳务服务,此时就可否定犯罪成立。
这里需要区分两个概念:“职务便利”与“工作便利”。工作便利是指因工作产生的熟悉环境、人脉资源等便利,而非实质职权;而职务便利必须是可直接影响请托事项的审批、决策、执行职权。你是否也曾混淆这两个概念,误以为“工作中收取财物就是受贿”?
(三)主观故意之辩:厘清款项性质,否定非法占有目的
本罪要求当事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对方给付财物是为了利用其职务谋取利益,仍主动收受。若款项性质为借款、合法劳务报酬、正常人情往来,且有充分证据佐证,就可否定主观故意。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因碍于情面收取亲友、合作方财物,却未明确款项性质,最终被卷入刑事案件。这提醒我们:任何款项往来都应留存凭证,明确用途,避免因“说不清”陷入被动。
(四)证据之辩:击穿控方证据链,坚守“疑罪从无”
刑事诉讼中,控方需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若证据存在瑕疵、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就应适用“疑罪从无”原则,作出无罪判决或不起诉决定。这是辩护中最基础、也最关键的策略。
刑事拘留:这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意味着亲友涉嫌刑事犯罪,情况相对严重。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一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家属不能掉以轻心。
当然,被刑拘不代表一定有罪,最终是否定罪量刑要经法定程序。律师会根据具体案情,为后续辩护等工作做好准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的案件,家属不能直接探视被拘留人,但可以委托刑事专业律师。
注意:
光一个律师会见,区别大了,水分也大了。往往在看守所门口驻扎着许多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或者类似地下工厂的小门面,这些律师以跑量为主,笔者曾亲眼目睹此处律师一个下午会见了五个当事人,平均一个用时十五分钟,笔者和其交谈,其表示其只是去转达家属的话,简单说说法律规定甚至有些律师什么都不会说。当然,其价格也相当的实惠,但是对于案件的辩护效果来说,可以说作用为零。专业的刑事律师在会见的阶段是下足功夫的,律师会见是极为重要的。
所以建议千万不要为了省钱随便找个律师会见,根本没什么用,花在少的钱也是浪费。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