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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案例:
朱某于2015年1月1日入职公司,从事销售工作。
2016年12月,朱某怀孕并告知公司。怀孕后,朱某因身体不好,经常请病假。
2017年5月20日,公司注意到,朱某提交的病假条存在着连号情况,遂去医院核查后发现,朱某提交的病假条是虚假的。根据公司的规定,虚假病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雇。
公司遂解雇了朱某,朱某不依不饶,说三期女职工法律有特殊保护,公司不得随意解雇。随后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驳回朱某全部仲裁请求。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评析:
虽然朱某是三期女职工,享有法律规定的解雇特殊保护,但该特殊保护,仅限于单位不能进行非过错性解雇(第四十条)和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一条)。除此之外,法律就不再进行解雇特殊保护了。故单位可以跟三期女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也可以对三期女职工予以过错性解雇(第三十九条)。案例中,因朱某存在着虚假病假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故公司解雇朱某,属于合法解雇。
法律延伸: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
二、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承担更多证明义务
(一)一般规则:
“谁主张,谁举证”,但劳动争议中涉及用人单位管理行为的事项(如考勤、工资发放、规章制度公示等),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二)典型倒置情形:
1、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争议:劳动者只需初步证明(如工作证、工资记录),用人单位否认的需举证;
2、加班费争议:劳动者证明加班事实存在,用人单位需举证已足额支付;
3、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用人单位需证明解除理由合法、程序合规。
三、注意:劳动仲裁胜诉关键:不要遗漏证据,不要提交不利证据
劳动仲裁胜诉的关键在于, 当事人的主张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撑,尤其是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加班费发放、工资奖金提成计算方式等。 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足,将直接影响到仲裁的结果。所以,应当逐一审核、列明证据清单,千万不要遗漏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更不要盲目提交对自己不利的证据,那样,反而被对方抓住把柄。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法律服务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4、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劳动合同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7、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8、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10、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密纠纷;
11、因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等所引发的劳动纠纷;
12、职业病、工伤劳动争议;
13、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制度、劳动人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服务;
14、劳动人事法律培训;
15、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顾问;
16、企业与劳动人事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