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律师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口碑好,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刑事法律服务,为客户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招志南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为您介绍刑事法律知识:(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很多人觉得请律师就是“奢侈”,尤其是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宁可自己硬扛也不愿花钱。但你知道吗?刑事案件律师介入的黄金时间只有37天!罪嫌疑人在被拘留后37天内,检察机关会决定是否对其进行逮捕以便进行后续的侦查程序。在此期间,是公安机关侦查、了解案情的时间,也是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但这不意味着到37天就一定会放出来了。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进行逮捕,如果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予以取保候审或者释放。这也是要依据案情的,而不是一定的。
这黄金救援时间本质上就是“在公安、检察院两机关还没有就案件定性达成共识之前介入辩护工作,争取嫌疑人在37天内被无罪释放或取保候审”。
举个例子,如果家属涉嫌的是经济纠纷被误认为诈骗,律师能第一时间调取转账记录、合同等证据,证明当事人无罪。有个案例,律师通过比对银行流水,发现当事人根本没收到钱,最终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
第一,论证销售产品有合法来源
首先,系统调取供应商的全套资质证明文件,重点核查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的有效期覆盖采购期间、经营项目与案涉产品类别吻合度等要素,确保证照文件的时空效力;
其次,如果销售产品有对应的采购合同,应核查合同文本中是否载明质量担保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标准、验收方式及违约责任,或着力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尽到销售者的初步审查义务,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选择销售产品时审查了供应商提供的证照、检测报告,采用对公转账结算等规范化操作等。
第二,销售产品的价格符合市场正常区间
销售价格的合理性也是阻断主观明知推定的重要辩护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司法机关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作为认定“明知”的客观推定标准。辩护人可以通过以下手段进行价格方面的有效抗辩:其一,调取同期同类产品市场交易数据,运用统计学方法形成价格正态分布模型,证明涉案产品售价位于市场均值±15%区间;其二,通过司法审计报告揭示进销差价率未超出行业平均利润率,重点核查增值税发票、成本核算表等客观书证,证明不存在异常利润空间;其三,引入价格认证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论证特殊交易场景(如尾货清仓、区域调拨)下的价格折让合理性。
第三,行业认知的合理抗辩
在主观明知的司法认定中,销售者的注意义务边界应严格遵循行业认知水平与专业能力匹配原则。一、辩护人可以从行为人认知能力的局限性阻断推定明知的认定。尤其是针对非显性的质量问题,例如食品添加剂超标、电子产品芯片参数不符等,普通经营者客观上不具备实质检测能力,行业惯例亦未强制要求实施实验室级检测。二、辩护人根据产品属性考虑是否需要调取有关行业规程,或者申请同类经营者出庭作证等方式,证明经营者已履行注意义务。辩护人可以充分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从业时间、认知能力、专业能力等,共同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认知到销售的产品是伪劣产品。需特别注意的是,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但书条款,对于食品、药品等特殊领域,司法机关可能扩大"应当知道"的推定范围。
第四,从证据链上阻断“事前明知”的因果链条
在质证环节还应重点围绕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展开审查:首先,需严格核验鉴定机构的抽样程序是否遵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包括抽样基数是否符合法定比例、抽样单签署程序是否规范、样品封存是否具备可追溯性等要素,若存在单方抽样或违反随机抽样原则等情形,可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七条主张排除该证据;其次,需通过比对检测机构采用的技术标准与产品外包装/说明书明示的执行标准,检查是否存在标准适用错误,从而援引“检测方法不适用”的无效鉴定抗辩;最后,根据销售产品的性质(针对易发生产品性质变化的商品),须着重审查鉴定报告形成时间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销售行为的时序关系,若检测行为晚于案涉批次产品销售截止日期,则可主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销售时点客观上无法预见产品质量变化,亦无法排除采购时符合质量标准,但在流通过程或售出后产品发生质量变化的情况,进而阻断“事前明知”的因果链条。
第五,利用事后补救证据用于补强
在有其他证据能够基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是在主观不明知的情况下销售了伪劣产品时,如果有事后补救证据则可以作为证据的补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之证据关联性规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于知悉产品瑕疵后实施的补救措施,可作为反向推导销售时点主观状态的关键间接证据。例如在某个时间节点突然做了产品召回的系列工作,或者是有大量给客户退换货的记录,这些证据可以补强排除“持续明知”的主观恶性。需特别注意,此类证据的形成时间须严格限定:补救行为应发生于案发前且具有主动性。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