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律师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口碑好,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刑事法律服务,为客户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招志南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为您介绍刑事法律知识:(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刑事案件请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选择聘请律师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要的是,确认是否真的律师,确保律师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出钱请律师,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其次,应当明确律师的具体收费标准及其支付方式,以防止后期可能产生的费用争议。
再次,沟通很关键。聘请前充分交流,观察其专业能力、沟通风格是否契合,后续办案中也要求律师及时反馈进展
随后,必须要与律师签署合同,有了合同才有依据,服务才有保障。
最后,在整个案件的法律诉讼流程中,应积极主动地协同律师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律师的工作进度,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畅通无阻。
通过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进行梳理,对该罪的辩护思路可以围绕下述要点逐步展开。
(一)影响定性的要点
1、辩护要点一:属于直销的经营模式
从根本上,直销的本质是售卖产品或服务,即便价格偏高,但确实是以销售产品的方式、依据销售业绩来计算薪酬并以此推动企业的经营发展的,这是认定直销模式的核心所在。若能认定为直销模式,自然不构成违法犯罪。
2、辩护要点二:属于“团队计酬”式的传销
《传销适用法律意见》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因此,若涉嫌传销行为,就要重点审查推销人员之间的计酬方式,若实际是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则属于“团队计酬”式传销,不涉嫌传销犯罪。
从疑罪从无的角度看,若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返利方式是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的,就不能认定为“拉人头”或“收取入门费”式的传销犯罪。
3、辩护要点三:无法认定为组织者、领导者
传销犯罪只追究组织者、领导者的刑事责任,一般的事务性人员或者参与传销的一般人员不构成本罪。
(1) 仅是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
《传销适用法律意见》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出罪的理由在于,若行为人在传销企业中只从事一般性的劳务工作,其对企业涉嫌传销并不明知,或者其明知企业涉嫌传销但是自己未参与其中,由于缺乏传销犯罪的主观故意,或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只是参与传销活动的一般人员
并非所有参与传销活动的人都构成本罪,比如后期加入到传销组织,虽然也发展了一些下线人员的行为人,因其在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有限,不属于领导者、组织者,依法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4、辩护要点四:未达到“三十人三层级”的追诉标准
即便行为人属于传销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但本罪的追诉标准又作了进一步限定,即行为人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要达到“三十人三层级”的要求。在此针对司法实践中常出现的辩护要点总结如下。
(1) 三十人不等同于三十人次
“三十人”是指真实的传销参与者,而不能是虚拟的账号,即一人多账号,或虚假“下线”的情形。具体而言,有的行为人为了提升层级往往会使用多个账号或者使用亲人的手机号,去注册并缴纳会员资金的方式来发展自己的“下线”,实际上“下线”并不存在,在计算具体人数时应当将虚假“下线”予以剔除,否则违背罪责刑相适应的处罚原则。
(2) 能够获得返利的下线才是下线
很多企业设置的返利机制是二层返利规则,具体而言,若甲发展了下线乙,乙发展了丙,丙发展了丁。二层返利规则是甲只在乙、丙加入组织时获得返利,丁加入时不获得返利。在计算具体的下线时,只有乙、丙属于甲的下线,丁则不属于。
(3) 无充分的证据证明达到了“三十人三层级”的标准
“三十人三层级”是针对具体的被告人来计算认定的,公诉机关指控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由于传销犯罪的组织人员数量多,人员之间关系也混乱,往往很难准确无误地描绘出具体的人物关系、作用、地位。这对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是一个重大考验,对于辩护方而言,则属于必须把握的机会。因为事实要靠证据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依法都不能被认定为法律事实。
根据《传销适用法律意见》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刑事拘留三个时间点
1、拘留后24小时:送看守所侦查机关(大部分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必须在24小时内将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2、30天:建议家属行动:
(1)立即委托律师律师可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法律指导,提示注意事项,心里抚慰,根据案情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等。
(2)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用于委托手续)
(3)温馨提示:
A、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B、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3、拘留后30-37天
(1)律师需在检察院阶段提交《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无社会危险性”。
(2)批准逮捕继续羁押,进入长期侦查;
(3)不批准逮捕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4)检察院审查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
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