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招志南律师

1455173651@qq.com 00:00-23:59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惠州市看守所刑事案件会见律师;合同诈骗罪家人被拘留如何无罪释放取保候审辩护高胜率

2026-01-03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1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72人看过举报

惠州擅长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专业可靠,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是惠州广州专业刑事律师,13年律师经验,多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口碑好,收费公允,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我们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刑事法律服务,为客户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招志南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为您介绍刑事法律知识:(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有些家属会自行联系公安讯问是否可以取保候审,注意听说辞,比如:“大概30天就放出来了,等着就行”。这种情况还是谨慎为好,30天公安机关会移交检察院,这时候出不出来并不是公安机关说了算的了。一旦被检察院批捕,想要取保候审的难度就会变大!你想想,批捕的是检察院,后续又是检察院给你办取保,这不是儿戏吗?自己打自己脸?因此最好是在检察院下决定之前就谈好,一次达成共识是最佳的。


【合同诈骗罪无罪案例介绍】───

赵X系某货运公司总经理的助理,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经过辩护人的努力,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赵X无罪。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X利用其担任某货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便利,冒用公司名义,以公司财务做抵押与被害人王XX签订了借款合同,骗取被害人钱款260万元,并将借款用于偿还前期债务以及个人挥霍后逃匿,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被告人赵X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即赵X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使被害人王XX陷入了错误认识;现有证据是否能够证明被告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辩护律师认为:本案性质为民间借贷、证人证言无法证明被告人赵X的非法占有目的、证人证言前后矛盾、证言不实、证据不足,认为被告人赵X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采纳了辩护人辩护律师的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X构成合同诈骗罪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最终判决被告人赵X无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赵X利用担任某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便利,冒用公司名义,以该公司在某码头有限公司的入库合同协议书中的货物和一张某服务公司到期金额为300万的银行转账支票做抵押,后与被害人王XX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金额为300万元,借款用途为购买运输车辆。合同签订后,王XX按照约定将250万人民币汇入被告人赵X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被告人赵X在收到款项后,未按照约定购买运输车辆,而是将借款用于偿还前期债务以及个人挥霍后逃匿,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人赵X提供的协议书没有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三份入库协议书及支票是王XX要求赵X提供,而非赵X主动提供的,王XX的陈述与其在民事诉讼中的陈述相矛盾,且赵X在借款后先后三次向王XX还款90万元,本案性质为民间借贷;

2、赵某证言不完全是客观真实的,且在本案中是利害关系人,其证言不能证明赵X的非法占有目的;

3、孙某某的证言不实且两份证言前后矛盾;

4、周某某关于王XX曾付给赵X30万元现金的证言不实,且与民事部分的证言矛盾;

5、被告人赵X拿到250万元转账款后就将银行卡交给王某代为保管、还款,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银行卡中的POS消费记录是赵X本人消费,公诉机关关于被告人赵X将借款用于挥霍的指控证据不足;

6、吴某某的证言不实,其与赵X没有债权债务关系。───

法院判决结果

公诉机关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赵X在向被害人王XX借款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冒用公司名义的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出借钱款,因不能认定被告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X构成合同诈骗罪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关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X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王XX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被告人赵X主张权利。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赵X无罪。

如果您有刑事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招志南律师,文章来源法院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温馨提示:

1、看守所门口递名片的律师大部分不靠谱,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会有不少人跟你说他有某某关系,帮你介绍朋友,介绍律师,能够帮你捞人,这类的大概率都是骗局,大部分都是拿钱不办事或者办不成事,这事我见太多了,家属需要特别小心。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9936085

  • 昨日访问量

    850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