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婚姻律师招志南:招志南律师是广州专业婚姻家事律师,13年律师经验,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事案件,均获良好效果,获得一致好评如遇婚姻家事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擅长婚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婚姻财富传承、遗产继承处理、家庭财产析产、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纠纷等家事纠纷,能从案件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而拿出切实可行的代理意见,增加胜诉几率!帮当事人成功离婚、成功多分财产、成功离婚赔偿、成功争抚养权、成功继承遗产
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1、协议离婚与以前有什么不同
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申请离婚也不会马上拿到离婚证,需要一个月之后再次申请才能拿到离婚证。如果一个月后不去民政局再次申请离婚,或者说在一个月内有一个人不愿意离婚,去民政局撤销申请的,都不发生离婚的效果。
2、离婚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应当由双方协商划分,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可以不均等,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法院判决。
但是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规定的属于个人的财产归本人所有。
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赠与夫妻双方的婚房,在结婚前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归父母的子女,不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归谁的认定相对复杂。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赠予时也没有说只归其中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进行分配。
3、子女归谁抚养
离婚后,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极特殊情况下会判给父亲。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按子女的真实意愿。
法律延伸:
离婚案件开庭注意:
1、当事人应按时到达法庭参加庭审,不得迟到或早退。记得带上证据原件。
2、开庭的时候要控制情绪,别意气用事,在法庭上,保持冷静非常重要。
3、当事人在陈述案件事实和观点时,应当注重言辞表达。陈述事实要清晰、准确,避免模糊不清或夸大其词。发言时要尽量简洁,抓住重点,别啰嗦。
4、认真倾听:当事人在庭审中应当认真倾听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对对方提出的观点和证据要认真思考,及时提出反驳或质证意见。
5、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应认真阅读庭审笔录并签字确认。如发现笔录有误或遗漏的,应及时向法官提出并请求更正。
注意:不要签署任何东西
确保将此添加到“离婚期间不该做的事情”列表中。人们通常会犯错误,签署文件或初步协议,最终导致夫妻财产和子女抚养权之争对他们不利。如果你正在经历离婚,请在签署前仔细阅读每一份文件。将其交给你的律师审批。
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离婚纠纷、婚姻财产纠纷、夫妻债务纠纷、婚前财产纠纷、彩礼退还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抚养权纠纷; 2、恋爱同居财产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同居关系子女抚养; 3、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 4、分家析产、共有财产分割、共有房产分割确权过户纠纷; 5、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 6、离婚协议、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起草代书。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