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刑事案件家人被抓如何取保候审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律师会见;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刑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是别人的人生,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有些家属会自行联系公安讯问是否可以取保候审,注意听说辞,比如:“大概30天就放出来了,等着就行”。这种情况还是谨慎为好,30天公安机关会移交检察院,这时候出不出来并不是公安机关说了算的了。一旦被检察院批捕,想要取保候审的难度就会变大!你想想,批捕的是检察院,后续又是检察院给你办取保,这不是儿戏吗?自己打自己脸?因此最好是在检察院下决定之前就谈好,一次达成共识是最佳的。
刑事拘留30天及检察院批捕7天,共37天我们称之为取保候审黄金时间。
逮捕前黄金37天内的辩护工作:
首先,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其次,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重点在于辅导当事人关于刑事程序理解和相关诉讼权利的掌握,以及如果遇到办案机关存在违法行为时,如何保护好自己。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控告;
再次,撰写法律意见和申请取保候审。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的事实不成立的,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辩意见;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且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律师可以代其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在侦查机关向检察院呈捕时,律师在7天的审查逮捕期内说服经办的检察官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第1,临近拘留期满时会见了解情况,询问当事人最近有没有提审和签属相关的笔录,有没有辨认照片、书证或鉴定告知书等客观证据。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就是当案件可能无罪时,或者没有羁押必要性的,律师在会见时一定要告知当事人,如果检察院有递交审查逮捕告知书时,一定要在告知当事人,对逮捕有意见则要写明并且签上要求约见检察官。否则审查逮捕的检察官,可能不来提审。结果就是当事人的就少了一次向检察官面对面陈述案情的机会。原因是我国实践中审查逮捕的检察官一般以书面审为主。
第2,根据会见的情况再次撰写《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第3,就是约见检察官,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律师提出约见申请的,则检察官应当安排。当然,约见不是非申请不可,对于有争议的案件以及无罪的案件,律师就一定要在审查逮捕阶段约见检察官,单纯书面意见不直观,关键点也可能无法引起重视。
法律延伸:
实践操作取保候审还有很多实践规则:
1. 案件构不构成犯罪犯罪有争议,更容易取保候审;
2. 案件证据不充足,有不在场证明等,更容易取保候审;
3. 案件经过一段时间侦查,证据已经基本固定,取保候审不影响侦查机关取证,更容易取保候审;
4. 有被害人案件,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矛盾已经得到化解,更容易取保候审;
5. 已经退赃退赔,更容易取保候审;
6. 有自首、立功、从犯、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更容易取保候审。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一、侦查阶段
(一) 律师会见
1. 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和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
2. 分析案情,询问关键辩解,梳理涉嫌罪名的辩点;
3. 应讯辅导,防范侦查陷阱,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 心理疏导,缓解焦灼情绪,传递家人关爱得以温暖。
(二) 取保候审
1. 复核案情,关注侦查方向,掌握案件动态;
2. 研判案情,探讨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案;
3.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意见;
4. 沟通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三) 羁押必要性审查
1. 启动审查程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律师意见;
2. 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四) 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前,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辩护意见能够影响侦查终结的起诉意见。
二、审查起诉
(一) 全面阅卷
1. 审查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思路,找准辩护要点;
2. 核实事实和证据,找到有利己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3. 分析不利证据,寻找化解方式,强化有利证据体系;
4. 补充侦查阅卷,了解起诉思路,寻找控方证据短板。
(二) 核实证据
1. 核实存疑证据,了解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和瑕疵证据;
2. 核实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性
(三) 制定辩护策略
1. 权衡全案证据,确定辩护思路,保护被追诉人利益;
2.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充分的控辩协商,为被追诉人争取 轻的刑罚结果;
(四) 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性的律师意见
1. 类案检索,
2. 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量刑情节或者改轻罪起诉;
3. 辩护意见事先沟通,做到知己知彼;
(五) 协商认罪认罚从宽
1. 把握基准刑,与检查机关协商量刑,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2. 提供书面协商意见,确定认罪认罚方案,争取获得有利量刑建议。
3. 为庭前辩护做好准备;
4. 申请调取证据,完善辩护思路;
(六)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了解控方取证经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寻找线索;
2. 申请启动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
3. 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一) 庭前准备
1. 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备庭审预案;
2. 预测公诉方出示证据的基本顺序,准备质证意见;
3. 研判庭审中陈述事实及回答问题的要点,准备发问提纲;
4. 结合无罪或罪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撰写辩护意见;
5.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整理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
(二) 修正辩护策略
(三) 庭前辅导
1. 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做到心中有底;
2. 就公诉人交叉询问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应对措施;
3. 就质证与发表辩护意见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分工方案;
4. 就当事人如何做出 后陈述进行沟通,以期达到良好效果。
(四) 出庭辩护
1. 质证举证,进行针对性发问;
2. 针对控方的公诉意见展开法庭辩论;
3. 无罪辩护,围绕主客观要件全面分析论证,做到有理有据;
4. 罪轻辩护,提出当事人应当从轻处罚的观点,用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五) 庭后辩护
1. 庭后沟通,制作提交辩护词,及时充分补充相关证据;
2. 提交补充意见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