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劳动仲裁怎样处理胜率高;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如遇劳动纠纷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宗旨: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本规则第九条规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以决定书的形式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又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
(二)案件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三十五条 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三十六条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反申请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反申请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法律咨询:你好!我是企业的负责人,现遇到一个员工劳动仲裁,我司没有书面通知他辞退,发短信及微信通知他来上班,可他不来上班。提出要劳动仲裁。我想请问企业该如何应付。谢谢!!!
律师解答:你好。建议我方积极进行应诉。因我方并未书面辞退对方,对方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违法解除而要求我方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若我方要辞退对方,一定要师出有名,要有明确的依据和合法的程序。另,我方要注意是否存在拖欠工资报酬、未缴社保等情形,对方很可能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我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具体须结合案情与证据分析。
1企业应积极应对仲裁与诉讼,避免不重视
单位对仲裁案件不重视也是企业在劳动仲裁案件败诉率高的一个根本原因。有的案件标的大的还好,还有到法院起诉重新认定的机会,碰上一些标的小的直接适用一裁终局,单位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
2寻求专业劳动法律师帮助,全面了解仲裁的法律风险
由于劳动案件的特殊性,企业与员工在庭上,往往是“针尖对麦芒”,对抗性非常强。企业在面对劳动纠纷案件时,很重要的一点是先让专业的律师对案件进行一个全方位的分析,然后有针对性的处理。
“亡羊补牢”法则:
你的企业往往可能会因为一次被仲裁,更加规范以后的管理工作。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被仲裁未必是件坏事。关键是“亡羊补牢”工作要完善和到位。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
3、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4、企业与管理人员特殊权益维护;
5、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权益维护
6、工伤赔偿纠纷
7、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纠纷
8、竞业禁止纠纷
9、健全企业单位规章制度
10、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与公司企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11、其他劳资纠纷法律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