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怎样才会认定犯罪关在看守所如何取保候审辩护无罪释放缓刑?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刑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是别人的人生,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主观方面:是否具有“明知”的故意
“明知”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要件,辩护律师需要重点审查行为人是否确实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涉及的财物是犯罪所得。司法实践中,“明知”包括“明确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形,辩护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行为人的认知能力:如果行为人因文化程度、职业背景或社会经验等原因,确实无法认识到财物的非法来源,可以主张其不具备“明知”的主观故意。例如,行为人从事废品收购行业,长期以市场价格收购二手物品,若其收购的物品外观无异常,且交易过程符合行业惯例,则难以认定其“应当知道”物品系犯罪所得。
2. 交易行为的合理性:若交易价格、方式符合市场常态,且行为人未采取异常手段(如明显低价收购或秘密交易),可以主张其无掩饰隐瞒的故意。例如,行为人以市场价格购买一辆二手车,且车辆手续齐全,即使该车后来被证实为赃物,也难以认定其主观上存在“明知”。
3. 行为人与上游犯罪人的关系:如果行为人与上游犯罪人素不相识,或仅有普通社会交往,无证据证明其知晓上游犯罪的实施,可以否定其主观故意。反之,若双方关系密切(如亲属、朋友)且存在频繁资金往来,则可能被推定为“明知”。
二、客观方面:行为是否构成“掩饰、隐瞒”
刑法规定的“掩饰、隐瞒”行为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具体方式,辩护时需要结合具体行为分析是否符合犯罪构成:
1. 行为性质的界定:并非所有接触犯罪所得的行为均构成犯罪。例如,行为人暂时保管财物但未改变其物理或法律状态(如仅将赃物存放在仓库中),可能不构成“窝藏”;若行为人主动帮助转移财物或伪造产权证明,则可能被认定为“掩饰、隐瞒”。
2.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若行为对司法机关追查犯罪未造成实质阻碍,可主张情节显著轻微。例如,行为人收购少量赃物后主动退还,或协助公安机关追回财物,可争取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3. 财物价值与情节轻重:根据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价值10万元以下且为初犯、偶犯的,可能不认定为犯罪;价值虽超过10万元但行为人作用较小、获利较少的,可主张从轻处罚。
三、证据链条的完整性
辩护律师需重点审查指控证据是否形成完整闭环,尤其关注以下问题:
1. 财物与上游犯罪的关联性:若无法证明涉案财物确系特定犯罪所得(如盗窃、诈骗等),则可能因证据不足否定罪名成立。例如,上游犯罪人未到案或供述矛盾,且无其他证据印证财物来源的,可主张事实不清。
2. 行为人参与程度的证明:若仅有同案犯指认而无客观证据(如转账记录、监控录像)佐证,可质疑证据的可靠性。例如,代为销售赃物的指控若无买家证言或交易记录支持,可能难以成立。
3. 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对财物价值的认定需符合法定程序。若价格鉴定机构无资质或鉴定方法不当,可申请重新鉴定,以降低涉案金额。
四、量刑情节的辩护
在构成犯罪的前提下,辩护律师可围绕以下情节争取从宽处理:
1. 自首与立功:行为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或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破案线索的,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 退赃退赔与谅解: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争取缓刑或从轻处罚。例如,在收购赃物案件中,行为人全额赔偿被害人并缴纳罚金的,法院可能酌情从宽。
3. 主从犯的区分:在共同犯罪中,若行为人仅受指使从事辅助性工作(如临时搬运赃物),可主张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五、程序性辩护要点
1. 管辖异议:若案件管辖违反地域或级别规定(如上游犯罪在A地,掩饰隐瞒行为在B地,但全案在A地审理),可提出管辖权异议。
2. 非法证据排除:对通过刑讯逼供、诱供等方式获取的口供,或未依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可申请排除。
3. 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情节较轻的嫌疑人,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六、特殊情形的辩护策略
1. 上游犯罪不成立的情形:若上游行为未被认定为犯罪(如经济纠纷被误认为诈骗),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自然不能成立。
2. 亲属间的掩饰隐瞒:近亲属间为帮助犯罪人逃避处罚而掩饰隐瞒的,可结合《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主张情节显著轻微。
3. 单位犯罪中的责任划分:若行为系单位集体决定,需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其他人员可主张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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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遇到刑事案件家人被拘留怎么办?
一、以下是给家属的几个建议:
1、了解刑事拘留情况
家属应详细了解被拘留者的相关信息,如罪名、拘留地点、原因及期限等。这些信息可通过与公安或专业律师的沟通获得。了解这些情况有助于家属更好地把握案件进展和被拘留者的权益。
2、寻求专业律师协助
刑事拘留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因此,聘请一位专业负责的专业律师至关重要。律师能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规避潜在风险,并确保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办理取保候审
在律师的协助下,家属可申请取保候审。但需注意,最终决定权在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因此,家属应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以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被拘留者争取最大的自由。
4、避免轻信关系捞人
家属应保持理性,不要轻信某些人声称的能够通过关系影响案件结果的说法。这种行为不仅可能浪费金钱,还可能错过案件的最佳处理时机。
5、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
根据律师会见后的反馈,如果有需要家属可以收集和准备所有可能对案件有帮助的材料和证据
6、关注案件进展
家属应密切关注案件的每一个进展,了解被拘留者的需求和状况。
7、关注判决结果和后续事宜
家属需要密切关注案件的判决结果,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后续行动。无论是无罪释放还是有罪判决,家属都应给予被拘留者充分的支持和帮助。
二、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面对刑事案件,及早聘请律师是至关重要的。律师越早介入,越能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家属应在第一时间委托律师,通过会见来了解案情,并为当事人争取销案或取保候审。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而言,金钱的损失可能是次要的,但错过案件的最佳处理时机则可能带来无法预料的后果。
黄金37天的意义:在刑事案件中,37天的时间段被视为关键,因为在这期间,当事人有两次取保候审的机会。首次取保候审通常在公安部进行,而第二次则在检察院。研究显示,这段时间内取保候审的成功率最高,因此,这37天被形象地称为“黄金取保时间”。许多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能不了解这一关键阶段聘请律师的重要性,从而错失了为亲人争取自由的最佳时机。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37天的重要性。
“黄金37天”本质上就是“在公安、检察院两机关还没有就案件定性达成共识之前介入辩护工作,争取嫌疑人在37天内被无罪释放或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