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看守所取保候审该怎么做?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招志南律师刑事团队,刑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招志南律师团队深知,刑事案件律师手上办的是别人的人生,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优势:
1、律师善于从法律上分析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罪名有无错误
2、律师擅长组织收集有利证据或者线索材料并提交
3、律师会更好把握好取保候审的时间节点
4、律师可以更好地从法律角度出发,让办案机关更大几率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4、律师擅长寻找司法政策,促进取保候审成功
三、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四、要把握住黄金37天的救援时间。
所谓“黄金37天”指的是侦查机关作出刑事拘留与检察机关作出批捕决定之间的期间。在刑事诉讼中,这个期间属于侦查阶段,在这期间检察机关将最终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嫌疑人。因为通常情况下要历经37天的时间,因此在刑事辩护业内又被称为“37天黄金救援期”。
37天,并不是侦查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任意决定的时间,而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最长刑事拘留期限。
一般刑事案件最长拘留30天,批准逮捕最长为7天,做取保候审,就是要争取在这37天内完成。公安机关移送材料到检察院之前,就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到检察院后就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所以想要拯救亲人在这黄金37天内取保候审很重要,超过37天判刑概率非常大。
法律延伸:
知道家属被刑事拘留后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所的律师,不要盲目的信任“熟人”,谨防被打着“法律专家”名义的骗子骗取财物,也不要盲目听信他人谎称花钱能把你亲人“弄出来”的谣言,避免上当受骗,再次受到伤害。误时又误事!
如果您决定聘请律师为亲属提供法律服务,应当注意:
(一)尽量核实律师的执业证,出钱请律师,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二)必须与律师事务所签合同,有了合同才有依据,服务才有保障。
(三)相信事实证据和法律,绝对不相信“包打赢”的承诺。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刑事案件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