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招志南律师

1455173651@qq.com 00:00-23:59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执行案件公司没有钱追加股东财产怎样做胜诉率高?广州专业执行异议律师

2025-06-14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5年06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283人看过举报

执行案件公司没有钱追加股东财产怎样做胜诉率高?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专业尽责招志南律师温馨提示:如遇执行异议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宗旨: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执行异议相关法律知识:

一、追加未实缴股东的法律依据与核心要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变更追加规定》)第17条,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申请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此处“未缴纳”包含两种情形:一是出资期限已届满但未实缴;二是虽未届出资期限,但因公司具备破产原因导致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北京法院在认定未届出资期限股东的补充责任时,严格遵循《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第6条及《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即当公司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债务,且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破产原因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应加速到期,债权人可据此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二、终本后追加股东的操作流程与举证要求
债权人申请追加未实缴股东为被执行人,需遵循“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两阶段程序。首先,债权人应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追加申请,并附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档案等证据,证明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及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事实。执行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定,若债权人对裁定不服,可在15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0483801

  • 昨日访问量

    8540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