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法院诉讼争取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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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一、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包括哪些?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二、离婚后,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另一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另一方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己方生活的。
法律延伸:
离婚诉讼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一、立案阶段
1、选择法院:离婚诉讼一般需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2、准备材料:包括离婚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身份证等。。
3、提交材料:提交给法院,等待审核。
二、调解环节
1、双方和好:若同意,可选择撤诉或记录和好协议。
2、双方同意离婚: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婚姻关系解除。
3、调解无效:将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三、审理过程
1?、通知开庭:法院会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2、庭审流程:原告、被告依开庭时间到场参加庭审。诉讼离婚,建议最好咨询和委托律师。在庭审过程中,需要陈述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回答法官的提问等。
四、宣判时刻
1、判决结果:首次诉讼离婚,可能不符合条件而不判离。
2、上诉期限:收到判决书后15天内可提出上诉。
3、再次起诉:若不判离且坚持离婚,可在特定时间后再次起诉。
离婚案件的司法惯例是: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审通常不判离。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一审法院不判离,而你作为原告又坚持想要离婚,那么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或者一审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后(期间记得搜集分居的证据),再次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一般不建议上诉,可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招志南律师温馨提示:如遇婚姻家事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