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解除法院起诉该怎样做?广州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2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58人看过举报

合同解除法院起诉该怎样做?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广州专业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解除尤其是通知解除的成立、后果、行使期限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各地法院的裁判观点也存在很大差异。随着同案同判、类案检索、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等司法体制改革意见的出台,以及《九民纪要》和《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合同解除之诉领域的司法观点愈发清晰、法律适用标准渐趋统一。


《九民纪要》第46条就“通知解除的条件”作出了具体、详尽的解释,纠正了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理解运用偏差,提出“只有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才能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对“约定解除条件”、“违约方起诉解除”、“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三项内容提出了权威、统一的司法观点。


《民法典》第562条至566条、580条对于合同解除的规定较之原《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等,主要有如下变化:一是规定了不定期继续性合同的随时解除权制度(第563条);二是明确了解除权行使的除斥期间:知道或应当知道后一年或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第564条);三是增加附期限自动解除的合同解除情形(第565条第1款);四是增加直接通过诉讼、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第565条第2款);五是明确法律文书副本的送达之日即为合同解除时点(第565条第2款),该规定与《九民纪要》第312页关于解除时间确定部分的实务观点一致;六是明确了违约解除情况下解除合同可与违约责任并存,即违约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第566条);七是变相确立了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第580条第2款)。


法律延伸:

法律延伸: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部分常见合同的主要管辖权

(1)有约定从约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约定履行地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约定履行地为准。也就是合同争议管辖约定由哪个法院管辖发生纠纷就由该法院管辖。常见情形是:如本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供方(或者需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诉讼;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种情况常见的情形是民间借贷,没有约定管辖,出借人可以在自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其次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买方可以在自己所在地起诉卖方返回货款的情形;

(3)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4)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而言之,合同纠纷,常规是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储蓄合同,租赁合同,转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房产合同,房屋装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分包转包协议,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企业劳动合同、直播合同,网红主播合同,艺人经纪合约,合作协议,合伙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纠纷,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招志南律师温馨提示:如遇合同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6502076

  • 昨日访问量

    805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