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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刑事案件律师天河区上社看守所家人被拘留如何取保候审缓刑释放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1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12人看过举报

广州市天河区上社看守所家人被拘留如何取保候审缓刑释放,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1.第一阶段为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正常为3个月零7天,其中前30天正常拘留侦查,然后的7天警方向检察院提交申请正式批捕。这前37天有两次取保的机会,第一次取保为前30天,向公安申请取保候审;第二次是30天至37天,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前37天为黄金期。过了这37天之后,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案件就进入了逮捕期,逮捕期为2个月,但是这两个月还有一次取保候审机会,为羁押必要性审查。

注意:“黄金37天”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并非所有的案件从拘留到逮捕,都要经历37天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个“37天”其实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会等到37天就已经执行逮捕了。

取保候审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大家一般提到取保候审的时候,都是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不被羁押能够回家,但是取保候审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我们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取保候审不是一项简单的提供一张纸一份材料就可以完成的程序,它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在这个情况的基础上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然后量体裁衣去提交相应材料的行为,因此这个时候找专业的刑事律师成功率才会更高。

取保候审的作用有:

(1).有利于无罪推定原则的切实贯彻。

(2).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利于其正常工作和生活,继续承担家庭责任。

作为家属,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注意不要轻信“好心人”, 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比如有关系、能捞人等!避免上当受骗,再次受到伤害。如果想办理取保候审,建议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2.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这时候检察院会根据警方提交上来的证据材料,以及案件情况,向法院提交量刑建议。

律师的工作主要是申请阅卷,审查案件证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充分、是否足以证明案件事实;与检察院的公诉人沟通,展示自己的辩护思路,争取为嫌疑人减轻刑责、说服公诉人在起诉时将存疑的部分不予起诉,为嫌疑人争取一个更有利的量刑建议。



3.第三阶段就是法院判决阶段

这是大部分人能够看到律师在台前的最主要工作,殊不知,这个台前的工作是由律师幕后前期大量工作铺垫后才能够完成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实践中很多家属认为法院开庭审理了再委托律师,这种心态和想法会耽误刑事案件中的很多时机,包含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取保候审的时机、重罪名更改为轻罪名的时机、犯罪数额降低的时机、数个罪名案件中罪名减少的时机、检察院不起诉的时机等。


关于缓刑:

一、刑事责任里的缓刑有哪些情况?

1、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1款的规定,一般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定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2、如果符合《刑法》第72条第1款的规定,就有可能判处缓刑,具体情况法院会根据每个案件不同,和被告人的具体悔罪表现如退赃、赔偿损失等做出判决,建议委托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更大力度争取适用缓刑。

二、什么是缓刑?

1、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点,就是对于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这个问题其**是否定的。

2、相关的法系是《刑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3、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4、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5、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综上所述,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考察机关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缓刑的犯罪分子,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延伸:

可以把人“捞出来”?

“捞人”的理解,一般有两种:

1、取保候审:是指刑事拘留后,通过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犯罪嫌疑人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来讲,能否取保候审,取决于案件本身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嫌疑人自身情况,由于取保候审之后,侦查机关面临的压力较羁押在看守所要大的多,所以一般都会非常严格谨慎的适用取保候审,而且如果是被逮捕后再取保,则难度非常大。

因此建议在亲友被刑事拘留后一定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比如有关系、能捞人等!避免上当受骗,再次受到伤害。如果想办理取保候审,建议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2、所谓的“花钱”就能把人“捞出来”

千万别信!也千万不要这么做!

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的信任“熟人”,谨防被打着“法律专家”名义的骗子骗取财物,也不要盲目听信他人谎称花钱能把你亲人“弄出来”的谣言,避免上当受骗,再次受到伤害。误时又误事!



专业刑事律师提示:

一、不要自乱阵脚、病急乱投医

我经常会听到嫌疑人家属跟我说:他被抓的这几天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坐立不安,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白天吃不好,晚上都睡不着,又没有任何消息,我的情绪就像一个无底的黑洞,伸手不见五指……

生命和自由可以说是人类最宝贵的两样东西。如果即将要失去它们,这种痛苦锥心般难受。

当面对痛苦的时候,人更容易失去理智。可能会想各种办法、尝试各种渠道去“捞人”,在这个过程当中,不可避免会走很多冤枉路,花很多冤枉钱,最后很大可能不仅没有效果,反而耽误了最佳的辩护时机。

里面的人肯定希望家属出力,但并不希望你病急乱投医,如果最终被骗,他在里面同样会很伤心。

二、看守所门口经常会有各种“皮条客”,当他们跟你说,自己在看守所有人,能帮你办取保候审,办成才给钱,办不成不给钱,别信

首先,取不取保,不是看守所说了算,看守所只是一个羁押场所而已,并不是办案单位,能否取保的决定权在办案单位(公检法)。

其次,这类皮条课实际上在跟你玩时间差,赌概率。公安机关针对有嫌疑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但并不代表最终所有人都会被定罪。打个比方,大家熟悉的昆山宝马哥被反杀案,警方最初以故意伤害罪对于海明立案侦查,但经过侦查后认定其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撤销了案件。因为立案只是代表公安掌握了初步的线索和初步的证据而已,至于最终能否被定罪,要看证据,以及在法律上是否满足罪名的构成要件。有一小部分案件,公安在侦查后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足,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先行放人,或者检察院作出不逮捕决定,公安也必须要放人,而放人的形式,往往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出来。

也就是说,看守所门口的皮条客可能会跟每一个家属说:我在看守所有人,我帮你找关系,如果能把人捞出来你再给我钱,捞不出来你不用给我钱。如果恰好碰到了这一类取保的案子,家属如果真以为是皮条客的功劳,那就被骗的太惨了。对于骗子皮条客而言,这门生意简直是无本万利,只需要每天在看守所门口找家属吹水,就可以月入几万甚至十几万,钱简直不要太好赚。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1、侦查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向侦查机关了解罪名与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辩护意见、代理申诉、控告)。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辩护意见)。

3、一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制作阅卷笔录、质证意见、举证提纲、辩护意见、出席法庭辩护、收取判决书、会见被告人确定是否上诉、代书上诉状)。

4、二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上诉人、调查取证、提出开庭审请、提出书面辩护意见、出席法庭辩护、收取裁判文书)。

5、担任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调查取证、提出代理意见、出席法庭、收取判决书、确定是否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代书申请抗诉书)。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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