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夫妻财产离婚遗产分割法院起诉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0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78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婚姻家庭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遗产纠纷婚姻财产纠纷法律知识:

离婚时遗产怎样处理

离婚时遗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

若遗产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属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遗产未实际分配,不能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个人财产的,不能要求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遗产还没分割如何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离婚时或离婚后,一方对未处理的遗产表示放弃继承权,系依法行使个人权利,该行为虽然会导致另一方有可能少分得财产,但若无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形,该行为合法有效,其放弃继承的遗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延伸:

分家析产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共有人可以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但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分割的除外。”分家析产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分割,即共有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将共有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划分;另一种是诉讼分割,即共有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法定原则和具体情况,判决如何分割共有财产。


分家析产的条件和方式: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分家,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各自生活。分家析产应以财产共有为前提,共有人可以根据协议或者法律规定,将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如果共有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按照出资额或者等额原则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共有财产是特定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6503859

  • 昨日访问量

    805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