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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离婚纠纷律师协议离婚房产过户起诉纠纷如何处理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0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51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婚姻家庭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广州夫妻签订财产分配协议后未办理过户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有效。协议约定共有房产归属,即便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亦有效,应当履行


    相关案例:婚后,男方、女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双方婚后购买某房屋,现登记在双方名下(共同共有),现男方自愿将男方的份额转到女方名下,男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的所有权益(后双方并未按照上述协议变更产权)。


    协议签订后数月,男方至法院起诉离婚。男方认为:双方所签订的财产分配协议系被迫所写,要求撤销该协议。涉案某房屋归男方所有,由男方给付女方40%房屋折价款。


    女方认为:双方基于和好过日子签订了财产分配协议。根据该协议,男方所有的房产份额归女方所有。如果离婚,即应按照该协议履行。


      法院判定: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系在双方夫妻关系和睦的前提下签订,系双方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分配作出的约定,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后虽未按协议变更产权,但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故在离婚的基础上,该房屋产权应归女方所有。

招志南律师温馨提示:如遇婚姻家事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如担心后期胜诉后难以执行,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宗旨: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法律延伸:

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一、解除婚姻关系,即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只有两个人都同意离婚,对离婚事宜协商一致了才会协议离婚,不然都是会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

二、解决子女抚养、探望问题,即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和探望权;

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需对子女抚养作出安排: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方主张子女应随其共同生活的,可举证证明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子女跟随其生活的意愿以及具有抚养能力(主要指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即根据婚姻期间积累的财产进行分割。

1、首先,必须清晰界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收益、房产、车辆等。而个人财产则可能包括婚前财产、继承或赠与指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等。明确财产范围是公平分割的前提。

2、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不少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

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票据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

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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