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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诈骗罪刑事辩护律师诈骗罪关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怎么办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0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25人看过举报

东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什么行为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比如以下这个案件:

【案情简介】

张小伟知道王某家中有一件价值20万元的传家宝,辗转反侧,想要骗到手。终于有一天,张小伟想了个万全之策。张小伟假装自己是广州某贸易公司的总经理,为了给老板送礼,想花30万元买下王某的传家宝。王某一听非常高兴,就同意了,赶紧回家拿传家宝,就怕张小伟反悔。张小伟拿到传家宝后,就说自己现在还不够现金,只能先给10万元,剩下的10万元3天后才能支付。王某不想错过发财的机会,就同意了。3天后,张小伟人间蒸发了,王某再也找不到张小伟了。于是王某就报案了。那么张小伟构成诈骗罪吗?

我们先来看诈骗罪案件需要满足以下4个要件:

1、张小伟主观上有无诈骗的故意?2、张小伟有无实施诈骗行为?3、王某是不是基于错误的认识交付传家宝的?4、张小伟是不是获得财物?5、王某是不是失去了财物?

很明显,张小伟在提出花30万元购买王某传家宝时就打了诈骗的故意,并且在约定时间消失了,明显存在故意。张小伟也通过谎言让王某误以为他真的要购买宝物,才将宝物交给他,最终导致王某经济损失。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具体案情分析】

1、  什么叫诈骗的故意。普通人都知道?是不是故意要诈骗的!但法律上讲,犯罪人主观上的故意,要看他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是不是想要将别人的财物占为己有。

2、  犯罪人作出了“欺骗行为”。比如说,张小伟骗王某将祖传宝物交给自己,这里张小伟就实施了语言欺骗的行为。

3、  犯罪人的欺骗行为让受害人产生了错误的认。比如张小伟跟王某说自己同意花30万元买下祖传宝物,但是事实上是为了骗王某将祖传宝物,想空手套白狼。王某误以为真的可以卖30万元,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4、  受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了财产。王某误以为真的可以卖30万元,将宝物交给了张小伟。王某被骗了。

5、  犯罪人获得财产,受害人损失了财产。注意不管是张小伟获得财产,还是张小伟的同伙获得财产,这里都构成诈骗罪。如果张小伟的同伙知道诈骗事实的话,张小伟的同伙也构成诈骗事实。如果张小伟的同伙不知道诈骗事实的话。张小伟的同伙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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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刑事律师提示:

一、不要自乱阵脚、病急乱投医

我经常会听到嫌疑人家属跟我说:他被抓的这几天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坐立不安,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白天吃不好,晚上都睡不着,又没有任何消息,我的情绪就像一个无底的黑洞,伸手不见五指……

生命和自由可以说是人类最宝贵的两样东西。如果即将要失去它们,这种痛苦锥心般难受。

当面对痛苦的时候,人更容易失去理智。可能会想各种办法、尝试各种渠道去“捞人”,在这个过程当中,不可避免会走很多冤枉路,花很多冤枉钱,最后很大可能不仅没有效果,反而耽误了最佳的辩护时机。

里面的人肯定希望家属出力,但并不希望你病急乱投医,如果最终被骗,他在里面同样会很伤心。

二、看守所门口经常会有各种“皮条客”,当他们跟你说,自己在看守所有人,能帮你办取保候审,办成才给钱,办不成不给钱,别信

首先,取不取保,不是看守所说了算,看守所只是一个羁押场所而已,并不是办案单位,能否取保的决定权在办案单位(公检法)。

其次,这类皮条课实际上在跟你玩时间差,赌概率。公安机关针对有嫌疑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但并不代表最终所有人都会被定罪。打个比方,大家熟悉的昆山宝马哥被反杀案,警方最初以故意伤害罪对于海明立案侦查,但经过侦查后认定其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撤销了案件。因为立案只是代表公安掌握了初步的线索和初步的证据而已,至于最终能否被定罪,要看证据,以及在法律上是否满足罪名的构成要件。有一小部分案件,公安在侦查后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足,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先行放人,或者检察院作出不逮捕决定,公安也必须要放人,而放人的形式,往往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出来。

也就是说,看守所门口的皮条客可能会跟每一个家属说:我在看守所有人,我帮你找关系,如果能把人捞出来你再给我钱,捞不出来你不用给我钱。如果恰好碰到了这一类取保的案子,家属如果真以为是皮条客的功劳,那就被骗的太惨了。对于骗子皮条客而言,这门生意简直是无本万利,只需要每天在看守所门口找家属吹水,就可以月入几万甚至十几万,钱简直不要太好赚。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答:取保候审有三个非常关键的节点。

第一个节点是公安拘留的30天内,向公安机关(不一定是派出所,有些地方派出所只抓人,办案由区里的审理队来处理案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公安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

第二个节点是公安报捕后,也就是拘留的30-37天,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由检察官决定是否逮捕,如果不逮捕,那么公安必须放人。

第三个节点是不固定的时间,通常是指检察院逮捕后,向检察院提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也是由检察院来决定是否同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提醒:

1.上面所说的是30天是最长期限,也是一般案件的期限,如果遇到特别简单的案件,那么时间需要前移,有时公安7天就会报捕。

2.遇到节假日,报捕的时间也会前移,比如说第30天是周日,那么公安会提前到第28天也就是周五就会报捕,所以要注意时间节点。

3.在刑事辩护业界流传有“黄金救援37天”的传言,本质上就是“在公安、检察院两机关还没有就案件定性达成共识之前介入辩护工作,争取嫌疑人在37天内被无罪释放或取保候审”。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一、侦查阶段

()  律师会见

1.      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和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

2.      分析案情,询问关键辩解,梳理涉嫌罪名的辩点;

3.      应讯辅导,防范侦查陷阱,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      心理疏导,缓解焦灼情绪,传递家人关爱得以温暖。

()  取保候审

1.      复核案情,关注侦查方向,掌握案件动态;

2.      研判案情,探讨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案;

3.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意见;

4.      沟通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  羁押必要性审查

1.      启动审查程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律师意见;

2.      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  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前,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辩护意见能够影响侦查终结的起诉意见。

二、审查起诉

()  全面阅卷

1.      审查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思路,找准辩护要点;

2.      核实事实和证据,找到有利己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3.      分析不利证据,寻找化解方式,强化有利证据体系;

4.      补充侦查阅卷,了解起诉思路,寻找控方证据短板。

()  核实证据

1.      核实存疑证据,了解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和瑕疵证据;

2.      核实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性

()  制定辩护策略

1.      权衡全案证据,确定辩护思路,保护被追诉人利益;

2.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充分的控辩协商,为被追诉人争取最轻的刑罚结果;

()  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性的律师意见

1.      类案检索,

2.      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量刑情节或者改轻罪起诉;

3.      辩护意见事先沟通,做到知己知彼;

()  协商认罪认罚从宽

1.      把握基准刑,与检查机关协商量刑,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2.      提供书面协商意见,确定认罪认罚方案,争取获得有利量刑建议。

3.      为庭前辩护做好准备;

4.      申请调取证据,完善辩护思路;

()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了解控方取证经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寻找线索;

2.      申请启动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

3.      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  庭前准备

1.      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备庭审预案;

2.      预测公诉方出示证据的基本顺序,准备质证意见;

3.      研判庭审中陈述事实及回答问题的要点,准备发问提纲;

4.      结合无罪或罪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撰写辩护意见;

5.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整理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

()  修正辩护策略

()  庭前辅导

1. 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做到心中有底;

2. 就公诉人交叉询问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应对措施;

3. 就质证与发表辩护意见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分工方案;

4. 就当事人如何做出最后陈述进行沟通,以期达到良好效果。

()  出庭辩护

1.      质证举证,进行针对性发问;

2.      针对控方的公诉意见展开法庭辩论;

3.      无罪辩护,围绕主客观要件全面分析论证,做到有理有据;

4.      罪轻辩护,提出当事人应当从轻处罚的观点,用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  庭后辩护

1.      庭后沟通,制作提交辩护词,及时充分补充相关证据;

2.      提交补充意见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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