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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专业劳动律师天河区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如何处理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36人看过举报

广州天河区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
  根据我们国家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有四种解决渠道: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一审),对一审不服的,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即二审)。也就是说,我们国家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除了协商和调解之外,对劳动者而言,是一裁两审。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则是部分劳动争议是一裁两审,部分争议则是一裁终局,
  当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除了某些特殊情况外,下列两类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由于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有三个程序,导致很多当事人忽视了劳动仲裁的结果重要性,以为还有法院阶段,可以在法院阶段进行反驳,但很多案例证明,仲裁结果往往决定一个案件的最终结果。

我们代理过公司用人单位,也代理过劳动者,很多都是仲裁输了,才想着请律师。但是因为仲裁和一审是具有连续性的。一审再请律师有时也难以挽回!

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仲裁提起的诉请在法院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诉请错误,诉请对象错误,或者举证、质证不利,到法院也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一些比较冤枉的公司而言,因为没有防范意识,给员工以可乘之机,质证时完全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仲裁时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在法院阶段无法推翻,法官不会认可。


延伸阅读:
关于企业遇到工伤认定的法律问题
关于是否属于工伤的问题
1、 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对该伤害事故不予主动申报工伤认定申请,而由劳动者自己申报。
2、 如果用人单位有理由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于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行政诉讼。


法律延伸:

一、申请人:有明确的请求是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立案受理的要件之一,在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中提出明确、全面的权利请求,对劳动维权至关重要。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故诉讼请求往往是在仲裁请求的基础上提出或转化。当事人在提出诉讼请求时,要结合双方争议事项之焦点加以具体明确。

关于事实及理由部分,陈述清楚相应内容、抓重点,简要写明发生劳动争议的事实和提起诉讼的理由。


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的答辩要点,应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有针对性、明确具体地进行逐一阐述。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答辩主要应围绕对方当事人所提出诉讼请求以及该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予以反驳、辩解。二审程序中,则应主要围绕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事项所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加以更具针对性的反驳与辩解。

当事人予以抗辩常和质证与提供反证相结合,可以在遵循一般民事诉讼抗辩规律的前提下,结合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分配特殊情形,进一步提升抗辩针对性,提高庭审效率,在协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充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在劳动仲裁阶段,公司还可以提起反申请。具体操作就是,被申请人在劳动仲裁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可以是员工违纪的证据,也可以是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证据或其他法律层面足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审理。

当然了,反申请不是想提就能提,是有条件的,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是被申请人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请;

2、必须是在答辩期满前提起,否则就要另行申请仲裁了;

3、必须提交劳动仲裁反申请书,写明反申请人、被反申请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写明反申请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反申请不属于应当受理的,仲裁委员会会出具不予受理申请书,告知另行申请仲裁。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纠纷;
3)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5)劳动报酬工资加班费纠纷;
6)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7)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8)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
9)工伤职业病认定与赔偿纠纷;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仲裁争议;

11)企业公司劳动合同、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律师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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