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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会用到哪些法律规定?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15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纠纷,有哪些法律依据需要了解?
(一)全国范围的法律、司法解释、条例、其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4.《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生效日期:2021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
7.《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注:该规定明确,“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即,每月的工资 迟应当在次月月底前支付。)
8.《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9.《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
1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注: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13.《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5.《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各地区的法律意见、会议纪要、裁判指引(以广东地区为例)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的通知(生效日期:2018年7月18日)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生效日期:2017年07月19日)
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生效日期:2012年07月23日)
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生效日期:2008年06月23日)
5.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座谈会的意见综述(生效日期:2015年07月01日)
6.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研讨会纪要(生效日期:2014年05月26日)
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生效日期:2015年10月22日)
8.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生效日期:2015年09月02日)
9.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生效日期:2009年04月01日)
10.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生效日期:2011年11月01日)
11.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试行)(生效日期:2012年06月20日)
12.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若干意见(生效日期:2005年09月22日)
13.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生效日期:2011年02月25日)
14.东莞市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统一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生效日期:2011年10月01日)
15.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生效日期:2014年07月07日)
16.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梅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生效日期:2011年06月28日)
1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
(三)其他各地区的规定(以广东地区为例)
1.《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正)
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4.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注:该规定明确了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为“原工资标准”,即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全部劳动报酬,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5.《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
6.《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注:该条例规定了深圳地区劳动者提起仲裁、诉讼维权胜诉的情况下,可以由对方承担劳动者支付的律师费, 高不超过5000元。)
7.《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修正)
(注:深圳是经济特区,具有全国人大赋予的立法权,是全国少数明确规定了工资发放时间的城市——次月7日前发放工资,因故可以延长5天,即 迟次月12日前要发放上月工资。)


法律延伸:

劳动仲裁申请书中常见的仲裁请求

1、关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赔偿。

表述∶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XXXX元。

2、关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表述∶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XXXX元。

3、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表述∶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XXXX元。

4、关于未足额支付转正工资差额。

表述∶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未足额支付转正工资差额XXXX元。

5、关于待通知金的表述。

表述∶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待通知金XXXX元(或者多支付一个月工资XXXX元)。

6、关于加付赔偿金。

表述∶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的加付赔偿金XXXX元(此项前提为劳动行政部门已向被申请人送达责令支付通知书)。

7、关于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

表述∶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共计延时加班XX小时的延时加班工资XXXX元、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共计休息日加班XX日的休息日加班工资XXXX元、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共计法定节假日加班XX日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XXXX元。

8、关于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表述∶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XXXX元。

9、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类案件。

表述∶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年×月×日起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案件企业劳动仲裁常见答辩要点:

1、提供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 的书面劳动合同。表明有明确的劳动关系。薪酬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发放。

2、提供劳动者的离职原因。证明是劳动者以单方意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存在过错。

3、提供打卡记录,证明劳动者没有在岗,没有提供相应的劳动付出。

4、补齐社保与医保的法定比例数额与实际比例的差额。将差额的比例*应得的工资数额。偿付劳动者社保医保差额。

5、向劳动者偿付用人单位找不到相应支付工资的证据对应的工资数额。


劳动纠纷常见误区

误区一:仲裁输了,去到法院再请律师也不晚


我们代理过公司用人单位,也代理过劳动者,很多都是仲裁输了,才想着请律师。但是因为仲裁和一审是具有连续性的。一审再请律师有时也难以挽回!

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仲裁提起的诉请在法院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诉请错误,诉请对象错误,或者举证、质证不利,到法院也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一些比较冤枉的公司而言,因为没有防范意识,给员工以可乘之机,质证时完全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仲裁时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在法院阶段无法推翻,法官不会认可。


误区二:提交证据越多越好


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

3、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4
、企业与管理人员特殊权益维护;
5
、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权益维护
6
、工伤赔偿纠纷
7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纠纷

8、竞业禁止纠纷
9
、健全企业单位规章制度

10、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与公司企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11、其他劳资纠纷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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