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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件该如何处理广州专业劳动争议律师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14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流程
(一)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二)审查受理:
1、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决定受理的,将会通知申请人前去领取《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出庭通知书》,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如果仲裁委决定不受理该案件,将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
2、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所需要的证据在公司手上,申请人可以向仲裁委申请向公司调取证据,公司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公司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仲裁准备:
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四)委托代理人(非必要)
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有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必须向仲裁庭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并应有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件及律师执业证或实习律师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委托代理人为其他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五)仲裁审理:
(1)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决定;被申请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不影响仲裁庭作出裁决,可以缺席裁决;如果申请人不出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将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仲裁庭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的话,会将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调解失败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了或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3)仲裁庭会在受理您的仲裁申请后45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仲裁庭可申请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逾期未作出裁决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5)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七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仲裁结果出来后,申请人可以拿着裁决书去找被申请人要求执行裁决书的内容,如果被申请人不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延伸:

我们都知道,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活动最基本的原则,说的就是当事人一方对自己的主张不能只是嘴上说,而是应该提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如果没有相应证据的话,自己的主张可能会被驳回。劳动仲裁案件中一般也适用该原则,但劳动仲裁与普通的民事诉讼相比又有其特殊之处。相比较而言,劳动者的举证能力一般弱于公司方,而且劳动案件的一部分证据本身就是由公司方保管。因此会预先设定好举证规则,根据举证能力对举证责任进行分配。

一、用人单位举证

(一)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包括:工资支付制度、代领工资委托书、银行转账证明、书面告知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原因及数额、二年内的工资支付台账、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奖金、年终奖等计发依据、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文件等;

(三)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四)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并就加班事实完成初步举证责任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考勤记录等事实举证;

(五)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及依据举证;

(六)用人单位应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举证:

(七)用人单位应就各种实际已发生的工伤赔偿支付事实举证;

(八)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二、劳动者举证

(一)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等方面的证据材料。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

(二)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就存在加班事实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三)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四)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应就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事实举证;

(五)劳动者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者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举证;

(六)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的,应就存在因工伤害的事实及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及鉴定时间、工伤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费用、同意转院治疗的证明及所需交通费和食宿费、应安装康复器具的证明及费用等事实举证;

(七)女职工主张“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应就存在“三期”的事实、起止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晚育、难产、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事实举证;

(八)依法应由劳动者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工伤死亡职业病赔偿争议;

(7)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争议;

(8)竞业禁止、违约金、服务期争议;

(9)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争议;

(10)集体劳动争议;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2)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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