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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离婚怎样分割?广州专业婚姻纠纷律师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08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49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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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婚姻家事相关法律知识:

婚后买房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算谁的

首先,关于共同财产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倘若夫妻双方并未对此事做出明确约定,且房产证上仅标明其中一位配偶的姓名,那么这处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2.若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置的不动产,其所有权登记于某一方子女名下,则此笔不动产可以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双方父母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占有股权。

然而,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则需另行考虑。

其次,对于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具体如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若所有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部分不动产可视作是对自己子女单方面的赠予,因此,这处不动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在婚姻效力持续存在期间购置的房产,倘若配偶双方并未以书面形式作出特别规定,则此等房产应该被视为夫妻二人共享的财产,虽然此种情况下房产证只显示其中一方的姓名。

此外,如果部分不动产是由亲生父母出资购买且产权注册于某位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依亲生父母各自出资额占比作为分割依据来判定归属,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若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享的财产,在离婚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希望获得其所有权,首先需要由权威评估机构对此等房产进行价值鉴定;

随后再根据鉴定结果对另一方进行适当的分配。

假如双方都渴望获取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他们便可以通过自愿竞价的方式来决定该房产的归属权;

若是双方都无意争夺此房的使用权,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并由所得款项按比例分配给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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